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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湖生态旅游区举行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生态补偿活动

作者:渔业分局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更新时间:2019-11-18 11:37

11月15日,瀛湖渔政管理部门在瀛湖庙台子货运码头举行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生态补偿活动。这是自全市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百日专项执法行动以来,首次采用放流“悔过鱼”的方式针对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举行的生态补偿活动。

2019年6月8日早7时,瀛湖渔政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在流水镇有人非法收售陕西省省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鱤鱼(俗称黄颊),并将售卖过程在微信朋友圈大肆炫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即,瀛湖渔政管理部门派员深入案发现场,联合流水镇派出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涉案当事人张某平、陈某、单某林先后将一条重达37斤、身长近1.5米的鱤鱼进行捕捞、运输、销售,经渔政执法人员及派出所干警对涉案当事人进行渔业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宣讲,涉案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也认识到违法行为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危害性。据此,瀛湖渔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对违法当事人做出罚款处理,并将罚款折算成同等价值的鲢鳙鱼苗,用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生态补偿。

这次举行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生态补偿活动既是依法对三名违法当事人进行的惩戒性教育,也是对心存侥幸的非法捕捞人员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法律震慑,更是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生态渔业资源的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据悉,瀛湖渔政管理部门还将以全市深入开展的打击非法捕捞百日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坚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源头治理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有效保护瀛湖水生野生动物和生态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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