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康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名单的公示
作者:安康市人民政府文章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更新时间:2021-07-27 09:33
按照《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试行方案》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安康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工作。经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工商联、各县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推荐,初步确定110名安康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为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现将安康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20日。
公示期内,如对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以公函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915-3213317 0915-3212285(传真)
电子邮箱:akszfyhb@126.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市政府院内市发展改革委
邮 编:725000
附件:安康市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选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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