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达333天
日前,从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获悉,截至12月20日,安康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333天,PM_2.5年平均浓度29毫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空气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2021年,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汉滨区累计出动5000余人次高效完成了春节、中元节等禁燃禁放管控,常态化落实秸秆、垃圾禁烧督察巡查,抽检机动车尾气460辆,治理VOCs排放企业21家、餐饮油烟污染商户100余家。
在汉江水质保护方面,汉滨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汉江城区段禁洗管控,刚性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和重点涉水企业监督性监测,高效完成十四运会瀛湖水质保障,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46处。确保全区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汉江出汉滨断面稳定保持Ⅱ类水质,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在环保项目建设方面,汉滨区争取污水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中省专项资金4746万元,筹划包装的月河、蒿坪河流域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11个项目,计划投资约2.7亿元,顺利进入中省项目储备库,蒿坪河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面完成,五里、张滩镇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完成95%,辖区环保基础设施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在监测能力建设方面,汉滨区常态化开展环境监测执法大练兵,获得全省环境监测机构考核良好格次,8名干部通过环境监测上岗证考试,新增监测指标21个项目84项,完成8项监测能力扩项准备,新增监测设备6台、污水处理厂站线监测设备36台/套,6个空气自动监测微站作用发挥明显,智慧保护水平大幅提升。
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汉滨区坚持全员、全年、全过程执法,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噪声、工业炉窑、排污许可证等专项执法行动11次,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13场次,处理环境信访问题941件,坚持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累计下达整改责任书100余份,立案处罚8件、罚款13万余元,辖区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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