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三次(扩大)集中学习
3月20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2年第三次(扩大)集中学习,党工委书记张峰主持并讲话。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冯尚斌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主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集中领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论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摘要)》等15个篇目内容。
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在瀛湖落地落实。要深入学习领会“五个必由之路”和“五个有利条件”的重大论断,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瀛湖实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坚持以改革“小切口”促进服务“大提升”,用改革创新精神助推高质量发展。紧扣党的建设、项目建设、产业链“链长制”、生态环保、资源管控、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谋划推出一批力度更大、举措更实的改革,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提升改革质效。要坚定理想信念,在推动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锻炼党性、提升修为。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要干事上、能力体现在会干事上、目标落实到干成事上、修养反映在干净干事上,立足岗位谋发展,克难奋进求突破,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法治瀛湖建设迈向更高水平。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同推进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特别是在资源管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渔业及海事执法方面体现依法办事。
机关各工作部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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