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瀛湖分局公开曝光2宗违法案件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更新时间:2021-02-02 11:49

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挥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有效震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现将瀛湖生态旅游区依法查处的2起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一、瀛湖镇清泉水厂违法占地案

2020年6月经市自然资源局瀛湖分局立案调查,瀛湖镇清泉村村委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占用瀛湖镇清泉村园地600平方米修建水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市自然资源局瀛湖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瀛湖镇清泉村村委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目前,瀛湖自然分局已将清泉水厂没收,并移交给瀛湖镇人民政府。

二、周显才违法占地案 

2020年2月经市自然资源局瀛湖分局立案调查,周显才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违法占用马坡岭社区3113平方米修建停车场和房屋,用于经营农家乐(金源山庄),未消除违法状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周显才作出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11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30日,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对该宗违法占地上所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了强制拆除。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瀛湖分局

2021年2月2日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