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1:瀛湖生态旅游区周边农民违建房1586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的问题,至今还未进行整治。
整改目标:分别对瀛湖生态旅游区周边农民违建房进行分类处置。
整改措施:制定印发《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依法整治“两违”行动方案》《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村民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出台分类处置细则,按照准予补办、行政处罚后补办、部分拆除后补办、不予补办等对辖区村民建房进行分类处置。
整改时限:立行立该 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情况:依法妥善处置秦岭生态环保整治及网络舆情反映的辖区村民违建房整改工作,整改恢复土地利用1700平方米。采取“五个结合”方式(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依法处置与关注民生相结合、分类处置与后期操作相结合、宽严相济与标本兼治相结合、依法打击与严管实控相结合),制定出台解决辖区村民违建房历史遗留问题系列制度体系,实施集中攻坚,按期全面完成辖区历史遗留的1586户村民违建房问题整改工作。
二、反馈问题2:吉河镇前进村1组农家乐(金源山庄)未批先建
整改目标:限期拆除违法建筑。
整改措施:生态旅游区自然资源分局、执法等部门依法对其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了调查取证,提交汉滨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经汉滨区人民法院裁决,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逾期后实施强制拆除。
整改时限:2020年6月30日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汉滨区人民法院(2020)映0902行审43号《行政裁定书》,制定了《关于强制拆除吉河镇马坡岭社区周显才违法占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工作方案》,2021年1月30日组织对金源山庄所属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对其硬化地面进行破拆,恢复土地原貌。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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